鄂伦春族人的物质生活极具特色。除食肉、衣皮外,过去的住所“仙人住”亦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。“仙人柱”形同半张开的雨伞,由30多根树杆塔成,外面夏季覆盖桦皮,冬季覆盖兽皮,可很快塔成,可随时拆卸。“仙人柱”入门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,专供人们坐卧,但有严格的规定。“仙人柱”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,用以熟食和取暖。“仙人柱”后面的树杆上悬挂着盛有神象的桦皮盒子,一般不准妇女接触。
鄂伦春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。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,各互相通婚的氏族成员之间,大多亲上加亲。家庭中男女地位不过分悬殊,唯财产继承权一般属于男子。一个家庭两代人共居的较多,如果人口过多,常常是长子结婚后在父母居处附近另立一“仙人柱”。妇女生育不得在原来的“仙人柱”内,须到远处设立产房,男人也不得入内接近,满月后才回家。以往,人死后一般行天葬(即风葬)。下山定居后,一般行土葬。
依据鄂伦春族习惯,一般原夫家都不愿寡妇再嫁,因此抢亲时免不了一场激烈的争吵,甚至动武。但因抢亲者人多势众,又是突然袭击,原夫家抵挡不住,寡妇也往往便轻易地被抢出了“仙人柱”。抢亲成功后,女家则会再回到“仙人柱”坐坐,对原夫家表示歉意。但是如今,鄂伦春寡妇改嫁已不再受限制。已婚的鄂伦春男女双方若感情不和,经调解无效,可以依法离婚。
鄂伦春族妇女绝活是给猎手制作“密塔哈”(狍头帽子)。这帽子是用整狍子的头颅,去掉骨肉后,保留狍头上的毛、角、耳朵、鼻子和口,精心鞣制而成。戴上这种帽子可以诱惑猎物。鄂伦春人座森林、走森林、吃森林、穿森林。衣、食、住、行都来自大森林的赐予。
鄂伦春族迁到黑龙江南岸以来,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。1890年鄂伦春马队曾给入侵的沙俄侵略军以沉重打击。夏天,河流里以桦皮船作为交通工具。鄂伦春族居住的地区已通了火车、汽车,交通更加方便了。
东北鄂伦春族人在冬季外出狩猎也挖雪屋过夜休息。猎人们挖一深雪坑,四角插上木杆,上覆熊皮,雪屋内燃一堆篝火,下铺野猪皮作卧榻。它密封性差,屋内温度低,主要靠篝火取暖。
婚丧习俗
鄂伦春族实行一夫一妻制,严禁氏族内通婚,辈分不同也不能结婚。子女的婚事由父母包办,解放前没有自由恋爱。鄂伦春族的婚事要经过四个程序:求婚,认亲,送彩礼和迎亲。在传统的鄂伦春婚姻中,一度盛行指腹为婚的婚姻习俗。
鄂伦春族的传统葬法是风葬,此外还有土葬、火葬和水葬三种。风葬又叫树葬或天葬,是一种古老的葬法。在树林中找成对角的树,将其锯倒,在顶端搭上横木,铺上树枝,然后将棺材放到上面。也有用绳索将棺材吊在横杆上的。因患病或难产死去的人一般实行火葬。对于溺水而亡的人实行水葬,将棺材推入河中,任其漂走。土葬是后因受汉族影响后才出现的葬法,大致与汉族的葬法相同。鄂伦春人有一整套丧葬礼仪。人死或按照头北足南的方向停放在“撮罗子”中,尸体旁摆放烟、酒、面食或拔了毛的家禽或飞禽。亲友在灵前陪同家属一同哭祭、烧纸、守灵。棺材中要装入死者生前用过的餐具、马具等。如是男性,陪葬猎刀、弓箭等,女性陪葬针线等。棺材在日出前完成下葬,认为不被阳光照射才能使死者的灵魂平安到达阴间。在过去,还保留着为死者穿孝和定期举行祭礼的习惯。鄂伦春族由于生活在原始森林里,他们因地制宜,发明了多种棺木,如桦皮棺、树筒棺、木杆棺、柳条棺和满族棺等。
丧葬习俗
鄂伦春族认为人的灵魂不灭,人死后变成鬼,要到“阎门坎”(阴间)去,对鬼不能随便冒犯。这些观念影响到他们的丧葬习俗。
鄂伦春族讲究安葬迅捷。在葬地选择上,一般要选择土地平坦,靠近森林和河流的地方,树有根,水有源,意味着子孙后代永续不断。
安葬方式有几种,其中最古老的葬法是风葬。风葬又可具体地分为三种形式:一是树杈卡尸葬,一是吊棺葬,一是相棺葬。最原始的一种风葬是选择3、4棵树,借树杈搭上横木,横木上铺上树枝,把死人放在上边盖好。后来亦实行土葬。土葬用的棺材与汉族相似,但较为粗糙。如果没有棺材,可在土坑中用木杆做成方框,然后放入尸体、盖上木杆再埋上土。对因急病而死的青年人和孕妇都实行火葬,方法是将棺木放在架起的柴堆上烧,心脏部位尤其要烧透,否则他们变成鬼后会缠绕家人。水葬则用于因溺水而死的人。一般是先将死者用过的帽子等物扔进河中,然后将棺材放入水中,任其漂流而去。
陪葬物品中最常见的是马。如果杀不起马,就将死者生前穿过的衣服、马具等驮在马上,围绕葬地转几圈,说几句陪葬马的话。陪葬物品除马外,还有死者生前用过的日常用品,如碗筷小勺、猎刀、烟具、男性的弓箭、女性的熟皮工具和针线盒等。
出殡时有射“领路箭”的风俗。有的地区有“牵线”的习俗。萨满扎好草人,草人拴上数条线,死者子女各牵一条跟随其后。到葬地,萨满念祭文,念完后,用“神棒”将线打断,把草人扔出很远,以示死者灵魂远离而去,不牵连生者。
人死后的第七天即“头期”,以及重要节日、清明等都要到葬地祭祀。到周年时,要举行隆重的祭祀。祭祀前要新搭一个仙人柱,内设床铺、被褥,床头燃上蜡烛,桌上摆上供品。祭祀时,要念祭文。祭文包括死者的情况:姓名、生卒年月以及死因,还包括死者晚辈以及来宾的姓名。并且室内点灯,室外燃篝火,使灯火通明。摆上酒、菜,人们边吃、边唱、边谈,烧纸。通宵达旦,直至第二天天亮方结束。
鄂伦春族人死后,家人一般都要戴孝,时间、长短、男女有别。
食俗
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,一般日食一、两餐,用餐时间也不固定。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,面包饺子也很常见。
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,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,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。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,其次是犴肉,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。
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,所饮用的酒有两种,一种是马奶酒,鄂伦春族用马奶、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,发酵一星期,然后用蒸酒器蒸,家家都能自酿;另一种是白酒,大都是由外地输入。
鄂伦春族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,一般日食一、两餐,用餐时间也不固定。冬天在太阳未出前用餐,餐后出猎;夏天则早晨先出猎,猎归以后再用早餐。有时也在猎区过夜。早晚两餐;均由妇女在家司厨。两餐主食以瘦肉为主。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,如用大米或小米煮成的苏米逊(稀饭)、老夸太(粘粥)和干饭;用面粉制作的高鲁布达(面片)、卡布沙嫩(油饼),面包饺子也很常见,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,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,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。大兴安岭特产的飞龙(松鸡)肉质鲜嫩,最为驰名。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,其次是犴肉,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。兽肉时将带有骨节的肉块煮于锅中,半熟后即捞出,每人用刀割取蘸盐水而食,尤喜食带血筋的肉,认为带血筋的兽肉鲜嫩可口,富有营养,并有增强视力、消除疲劳等食疗作用。在食用狍子肉时,喜欢将煮过的肉及其肝脑切碎拌和,然后加拌野猪油和野葱花而食。鄂伦春族也习惯于将各种兽肉精细加工或炒、或炸,制成各种野咻佳肴。用肉加蔬菜制作各种炒菜也日渐普遍。鄂伦春族保存猎物,大都用晒干的方法,特别是在夏天,鄂伦春族猎人多把兽肉切成小条,晒成半干,然后切成小块,放在用蒿子杆编成的帘子上,下面烧木炭,用烟熏,可保持肉久存不变。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,所饮用的酒有两种,一种是马奶酒,用马奶、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,发酵一星期多,然后用蒸酒器蒸,家家都能自酿;另一种是白酒,大都是由外地输入。在严冬出猎之前,鄂伦春猎人常常喝一碗熊油以增强御寒能力。过去,在饮食上,民间有许多禁忌。如:在吃熊肉时要学乌鸦叫,意思是告诉山里的熊是乌鸦在吃熊肉。夫妻之间一方死后,另一方三年之内不能吃兽头和内脏。有的地方还禁止妇女吃熊肉,产期妇女不准吃兽头和兽心脏等。如今这些禁忌均已改变。
评论列表 人参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