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萨克族历史
哈萨克族源比较复杂,一般认为,主要是古代的乌孙、康居、阿兰(奄蔡)人和原在中亚草原的塞种人、大月氏以及以后进入这个地区的匈奴、鲜卑、柔然、突厥、铁勒、契丹、蒙古等各族人融合而形成的。从13世纪初蒙古民族强大,到15世纪哈萨克王朝的建立,前述有关哈萨克族源的一些部落和氏族加快了联合的步伐。而哈萨克民族共同体的最终形成与历史上的“白帐”汗国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。
13世纪初,成吉思汗西征,乌孙、克烈、乃蛮等部落也被迫西迁。蒙古帝国的金帐汗国、察哈台汗国和窝阔台汗国各有部分地区是哈萨克人的牧地。不久,由于领户分封,造成了金帐汗国新的割据局面,在今哈萨克斯坦东部地区建立的白帐汗国于14世纪统一了整个金帐汗国。
哈萨克族的祖先建立过区域性政权,这个政权在历史上称哈萨克汗国。1456年,克烈汗和贾尼别克汗,率部离开乌兹别克汗国,东迁蒙兀尔斯坦(东察合台汗国)。这些脱离乌兹别克汗国的牧民,被称为哈萨克人,他们在新的牧区建立起以克烈汗为首的哈萨克汗国,人口有20万。
明景泰七年(1456年),白帐汗国最后一个可汗巴拉克之子克烈汗和贾尼别克汗不负众望,率领哈萨克诸部东迁楚河流域和塔拉斯河流域,建立了独立的政治实体——哈萨克汗国,过上了和平安定的生活,从而吸引了周邻大量游牧部落前来加入。
哈萨克汗国建立以后,哈萨克诸部在政治上获得独立,经济上得到迅速发展,汗国的领土也不断扩大。15世纪50—70年代初,哈萨克汗国拥有钦察草原和中亚的论答剌、突厥斯坦、乌尔根奇等地。1500年,占领河中地区。到16世纪20年代哈萨克汗国的领地,南面包括锡尔河流域,东南部包括七河地区,东北部包括巴尔喀什湖东部和南部地区,西部包括玉邪克河流域等地。1698年至1718年,哈萨克族的许多部落,按照部落谱系划分为三个玉兹。大玉兹被称为右部,主要分布在巴尔喀什湖以南的楚河、塔拉斯河以及伊犁河到锡尔河的广阔地区;中玉兹称左部,主要分布在大玉兹以北,夏牧场在锡尔河中游及卡腊山脉一带,冬牧场在托博尔河、伊斯姆河、努腊河、萨雷苏诸河流域;小玉兹称西部,领地是现在的哈萨克斯坦西部地区。
17世纪末,西部蒙古卫拉特四部之一的准噶尔部开始强盛起来,不断向外扩张。17世纪70年代,准噶尔部噶尔丹向南扩张至青海和新疆西部,哈萨克各部常遭准噶尔部的侵扰。哈萨克汗国一度衰落。自此,哈萨克族展开了反抗准噶尔封建贵族集团的艰苦斗争。
18世纪中叶,清政府平定准噶尔贵族叛乱,统一了新疆,从而为西域多民族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。1766年,清政府敕令伊犁将军:“伊犁等处土地辽阔,人烟愈多愈善,哈萨克如不得游牧地方,或畏惧劫掠,情愿内附者,即行收留”。1767年,清政府告知哈萨克中玉兹可汗阿布赉:“哈萨克牧民可以到伊犁等地游牧”。这样,从18世纪60年代起,哈萨克开始陆续迁到自己的先民(祖先)的故乡伊犁、塔城、阿勒泰三个地区游牧。迁到伊犁地区的主要是中玉兹乃蛮部的黑宰部落,以及大玉兹的阿勒班、素宛部落等;迁到塔城、阿勒泰地区的主要是中玉兹的克烈、乃蛮等部落。此后,哈萨克族与内地的经济、文化交流更加频繁。
1864年,中俄双方签署《勘分西北界约记》,沙俄侵占了中国西北边疆大片领土,一些哈萨克部落表示“众民随地划归俄辖,虽死不从”的坚定立场,纷纷投归祖国。清政府对所辖哈萨克人在原氏族部落的基础上,实行千户制。官员分为千户长、百户长、台吉、公等。哈萨克人开始缴纳赋税,履行国民义务,最终接受中央王朝的直接管辖。
辛亥革命期间,哈萨克族和新疆各族人民一起,共同推翻了清朝政府在新疆的统治,在辛亥革命思潮的影响下迅速觉醒。1912年,阿勒泰扎克热亚、拜穆拉等率领哈萨克族使团到北京,北洋政府封库库岱公第四世孙艾林为郡王,吾木尔泰为公,马米和扎克热亚为贝子,下设12个台吉,12个乌库尔台。
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期间,哈萨克族和汉族及其他民族一起,互相支持,团结奋斗,推翻了国民党反动派在新疆的统治。
垛,圈中间有拴马桩。
新中国成立后,人民政府充分考虑到哈萨克族牧民为了马牛羊的取食方便,逐水草而居,随畜群流动,在子女的就学和就医等方面遇到了很大的困难。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,党和人民政府有计划地营造定居或半定居点,哈萨克族牧民逐步转向定居与驱赶放牧相结合的方式。仍存的定居点大部分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建的。
哈萨克族服饰
哈萨克族服饰有着浓郁的民族特色。“吐马克”是哈萨克族男子冬季戴的帽子,带有两个耳扇,后面有能够遮风雪、避寒气的长尾扇。帽子里层一般用黑羊羔皮或狐狸皮,面子用色彩鲜艳的绸缎。冬季还戴一种称为“波尔克”的圆顶帽,一般用水獭皮、貂皮、狐皮等兽皮以及羊羔皮制作。男子冬天穿鞣制过的、羊毛朝里的皮袄或皮裤及用狼皮、狐狸皮或其他贵重兽皮(外有布面)缝制的皮大衣。腰带大多用牛皮所做,宽窄不等,上面镶嵌着金、银、珊瑚、珍珠、宝石等饰品。夏季,上了年纪的哈萨克族男子一般穿软革制成的靴子,外套胶鞋,以保护靴子。年轻男子穿长筒皮靴。猎人则穿便于跋山涉水的高翘首软靴。此外,高寒地区的男子也有穿保暖御寒的毡靴的。
哈萨克族女性的服饰比男性服饰要复杂一些,款式繁多,做工极为讲究,而且随着年龄的变化,着装上也有所不同。妇女的头饰主要有帽子和头巾两种。女孩子从小戴“塔克亚”,这种帽子帽壳较硬,平顶,顶上插有表示吉祥的猫头鹰羽毛,上面缀有光彩夺目的珠玉。“沙吾克列”是姑娘们出嫁时戴的尖顶帽,里层为薄毡,外罩绸缎,帽壁绣有以花草和兽角的各种变形体为内容的花纹,镶嵌五光十色的金银珠宝。小女孩的衣服上多缀满银铜或纽扣,姑娘和少女穿袖口饰有十字绣花边、下摆带多褶的连衣裙,上身外加半截紧身黑、红、绿色的坎肩,坎肩的对襟两边缀满亮晶晶的银饰。未出嫁的姑娘身穿白色内衣,衣领、袖口绣有几何花纹,外穿饰有花边坎肩,其下摆是双层花边的连衣褶子裙,胸前两侧饰有琳琅满目的银元、钮扣、珠贝等。中年妇女于暖季穿胸前和下摆用彩绒绣边,两边有两个衣袋的半截袖长襟袷袢和坎肩;冬季用狐腿皮、羊羔皮裁做的“衣什克”,用水獭皮压边,前襟和下摆有各种图案,罩绸缎布面的皮大衣“库鲁”等。妇女的鞋和靴有许多样式,一般穿的是“买斯”(软底皮靴),外套“开布斯”(套鞋)。富裕人家女子的靴子和鞋袜较讲究,她们所穿的“开布斯”上有各种装饰物,“买斯”上绣有花纹。
随着经济大潮的冲击,哈萨克人的服装式样都已更新,与大多数民族所穿的服装没有多大区别。
哈萨克族婚恋
旧社会哈萨克族中女方有索彩礼的习俗。
彩礼的数量依双方家庭的地位财产而定。除了彩礼外,男方还要给女方的父母送哺乳礼、喜庆礼、给亲戚送衣料(克依特),女方家根据彩礼的数量置办嫁妆。为女儿置新房,装骆驼,备马,戴花帽。给男方父母、亲戚送衣料,依彩礼的数量备服装、嫁妆五、七、九份。有些财力不及的人家之间流行相互不收彩礼的换亲或叫对亲(HARSEHUDALEH),即把女儿嫁给对方的儿子,娶对方的女儿作儿媳妇。有时穷人出不起彩礼,就由亲友和族人相助。
哈萨克族婚俗中特别强调终身婚姻,因此过去哈萨克族离婚的以前几乎没有,现在也很少见。
哈萨克族丧葬
哈萨克人丧葬习俗依照伊斯兰教教规进行。被死者净身后,用白布将头从下颔缠绕,脸朝麦加方向,面部盖上干净头巾,用布裹上身体,近亲掌灯守护在死者身旁。来送葬的人进屋向死者遗体告别,安慰死者亲友,然后整容洗尸,用白布裹身,进行赎罪,散乜帖(死者亲属给参加葬礼的人散发的白色手绢、糖等东西),用花绳子拴几头牲畜牵到门前,主持赎罪的人执绳子,为赎还死者一年内所欠的封斋、诵经等功课之债,将绳子递给在尸体上方坐着的毛拉。毛拉口念“接受”,接绳还绳。死者多少岁,就接还多少次。未成人的孩子夭折,因纯洁无罪,不做赎罪仪式。此后这些牲畜施舍给无依无靠的人或者给毛拉。念完丧经,死者的亲属问众人,死者是个怎样的人,众人异口同声说,死者心底善良,愿他信仰坚定,永居天国,灵魂安息。然后将尸体运送到墓地。如果墓地遥远,要将尸体装上骆驼,用毯子盖上脸。根据地况墓穴有两种:直穴和侧穴。尸体仰卧头朝南,脚朝北,面朝西(麦加天房所在的方向)埋葬。尸体入墓穴前,来下葬的人,每人捏一把土撒上。然后将尸体放入穴中掩埋。
哈萨克族丧葬传统中搀杂了早期萨满教遗迹。以前哈萨克族在放尸体的房屋门槛上用花线拴七匹或九匹马,或者其它牲畜,做完仪式后,牵到墓地宰杀。宰杀死者生前的乘马,将马头放在坟墓上。同时在坟头还放上弓、矛、鞍、器皿、食物、饮料。认为人死以后还要生活。按伊斯兰教的教规只将白布和殓衣下葬,所以哈萨克人不再宰花线拴的牲畜,而是给毛拉和无依无靠的人散乜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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